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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生计量之贸易结算计量器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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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3-05-15 08:22

贸易结算计量器具是指在国内外贸易活动中或者单位与单位、单位与个人之间直接用于经济结算、并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》的计量器具。不包括企业内部结算用的工作计量器具。




常见的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种类



常见的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有:非自动衡器(电子秤、电子汽车衡等),加油机、加气机,民用四表(水表、电表、燃气表、热能表),流量计,出租车计价器,电动汽车充电桩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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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  非自动衡器(电子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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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  非自动衡器(电子汽车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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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  加气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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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  加油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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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  民用四表(水表、电表、燃气表、热能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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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  流量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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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  出租车计价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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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   电动汽车充电桩




相关法律法规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九条规定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,部门和企业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,以及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,实行强制检定。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,不得使用。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,由国务院制定。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,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,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,责令停止使用,可以并处罚款。


文章分类: 行业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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